黑龙江省土地学会 黑龙江省土地学会

关于自荐竞任第九届学会职务的通知
发布日期:2024-01-17 16:17:00   编辑:未知 浏览:72

各会员单位:

根据《黑龙江省土地学会章程》要求,进一步提升和完善学会职能,较好地服务会员单位,现开展第九届学会理事会完善工作。请各会员单位及时积极自荐竟任第九届学会相关职务 (副理事长、常务理事、理事、副秘书长、监事长监事)。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自荐要求

(一) 会员单位条件:

1.拥护本会的章程:

2.有加入本会的意愿;

3.在本行业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;

4.应持有本省工商营业执照等相关证件。

(二) 副理事长、常务理事、理事不兼任监事长、监事。

(三) 理事会或监事会可兼任专委会成员。

二、单位推荐代表要求

(一) 坚持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遵守国家法律法规;

(二)从事本行业业务二年以上,熟悉行业情况,具备相应专业知识,良好的组织领导能力及协调能力:

(三) 任职初始年龄未超过65周岁,在职在岗:

(四) 身体健康,能坚持正常工作:

(五) 无不良个人信用记录,热心学会工作;

(六)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;

(七) 单位推荐代表不得同时担任其他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。

三、自荐资料报送须知

请各单位填写《黑龙江省土地学会第九届理事会会员登记表》 (详见附件),并加盖单位公章,于2024年2月29日将盖章原件邮寄至学会秘书处,并将相关材料电子版发送至学会邮箱: hlitdxh@163.co"。

四、联系方式

联系人:王月,翟恒江

联系方式: 0451-82276169,82276165

联系地址: 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8号爱地大厦四楼401室

 

黑龙江省土地学会

二零二四年一月十七日

黑土学发2024【04】关于自荐竞任第九届学会职务的通知终.pdf