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会员单位:
根据《黑龙江省土地学会章程》要求,进一步提升和完善学会职能,较好地服务会员单位,现开展第九届学会理事会完善工作。请各会员单位及时积极自荐竟任第九届学会相关职务 (副理事长、常务理事、理事、副秘书长、监事长监事)。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自荐要求
(一) 会员单位条件:
1.拥护本会的章程:
2.有加入本会的意愿;
3.在本行业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;
4.应持有本省工商营业执照等相关证件。
(二) 副理事长、常务理事、理事不兼任监事长、监事。
(三) 理事会或监事会可兼任专委会成员。
二、单位推荐代表要求
(一) 坚持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遵守国家法律法规;
(二)从事本行业业务二年以上,熟悉行业情况,具备相应专业知识,良好的组织领导能力及协调能力:
(三) 任职初始年龄未超过65周岁,在职在岗:
(四) 身体健康,能坚持正常工作:
(五) 无不良个人信用记录,热心学会工作;
(六)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;
(七) 单位推荐代表不得同时担任其他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。
三、自荐资料报送须知
请各单位填写《黑龙江省土地学会第九届理事会会员登记表》 (详见附件),并加盖单位公章,于2024年2月29日将盖章原件邮寄至学会秘书处,并将相关材料电子版发送至学会邮箱: hlitdxh@163.co"。
四、联系方式
联系人:王月,翟恒江
联系方式: 0451-82276169,82276165
联系地址: 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8号爱地大厦四楼401室
黑龙江省土地学会
二零二四年一月十七日
黑土学发2024【04】关于自荐竞任第九届学会职务的通知终.pdf
黑龙江省土地学会
黑龙江省国土资源