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组织生活会制度
发布日期:2023-10-08 11:33:34   编辑:未知 浏览:46

组织生活会一般以党支部党员大会,党支部委员会会议或者党小组会议形式召开,每年至少召开1次。

组织生活会之前,应当组织理论学习,广泛听取意见,深入谈心交心。会上,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,认真查摆问题,深刻剖析根源,明确整改方向,党员干部应当把群众反映,巡视反馈、组织约谈函询、个人须报告的重大事项和有关问题说清楚,提出整改措施。会后,应当逐一整改落实。

遇到重要或者普遍性问题,出现重大决策失误或者对突发事件处置失当,经纪律检查、巡视和审计发现重要问题,以及发生违纪违法案件等情况的,应当专门召开组织生活会,及时剖析整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