党员必须参加党员大会、党小组会和上党课,党支部应当定期召开党支部委员会会议。
党支部委员大会一般由党支部书记召集并主持,全体党员参加,一般每季度召开1次,党支部委员会会议一般由党支部书记召集并主持,党支部委员参加,一般每月召开1次。党小组会由党小组组长召集并主持,一般每月召开1次,党支部应当定期组织党员上党课,一般每季度开展1次。
“三会一课”应当突出政治学习和教育,突出党性锻炼,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任务,结合党员思想和工作实际确定主题和具体方式,做到形式多样化,氛围庄重,防止表面化,形式化,娱乐化,庸俗化。
坚持党员领导干部讲党课制度,部门党组(党委)主要负责人每年至少为党员讲1次党课,其他成员每年至少为分管单位党员讲1党课;基层党组织书记每年至少为所在党组织党员讲1次党课。
党课内容应当突出政治性、思想性,时代性、贴近党员、贴近实际,不搞照本宣读。
黑龙江省土地学会
黑龙江省国土资源